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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5:3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复试办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确保招生录取生源质量;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长:李武

副组长:甘向阳、涂兵

组员:严权峰、杨志和、徐丹、童耀南、周小强

秘书:鲁岭梅、柳祎璇、王勤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甘向阳

副组长:杨志和

组员:严权锋、徐丹、周小强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成立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来自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中各方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成员。

4.技术保障小组

由信息中心、中国移动公司和学院专门人员组成,负责保障复试期间学校网络畅通、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负责网络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系统技术员:蒋军强

专业管理员:鲁岭梅、涂兵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凡参加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或调剂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第一批复试名单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专业的上线考生。

2.2020年我院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为: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拟调剂约40人;第二批复试(调剂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审定(另行通知),第二批复试人数与拟调剂计划数比例控制在1.3:1左右。

四、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专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对同一批次申请调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的基本程序:

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研究生院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但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1.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0516日,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第二批复试时间为523-63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证件照片。

3.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所有考生在学院主页下载《云考场使用手册》,熟悉线上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和测试演练,以保证线上复试各环节衔接顺畅。

4.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采取网络在线闭卷笔试的方式。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采取网络在线口答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取网络在线口答的方式。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新生入学后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要求

1)采取网络线上复试,考生需准备好符合要求的设备,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及环境要求,见附件3。考生如有困难,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应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根据学院建议解决问题。

2)考生须熟练掌握“云考场”平台操作流程,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移动“云考场”平台的培训、模拟演练。

3)考生须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考场规则,见附件4

4)考生需诚信参考,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5

六、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4+综合面试成绩×1/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4

2.录取规则

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者等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综合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复试流程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复试流程与时间安排表:

流程

时间

地点

工作安排

510-513

安排专人通过组建QQ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进群

发布复试工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

进行复试和调剂政策解读

网络复试环境培训指导,并确保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具备远程面试条件

公布学院工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报到、资格审查与缴费

514

8:30-11:30

学院建立微信群、QQ群等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或直接点对点通知

考生报到,线上查验

准考证

身份证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

所有往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收取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

诚信复试承诺书

填写提交下列表格:

《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复试缴费(120/生)

联系人:

鲁老师:15907300951

514

14:30-17:30

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

考生培训与模拟演练

专业课笔试

复试考试科目:

5169:00-9:30

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

综合面试

面试地点:16515A

516

15:00-16:30

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

分组名单将于面试前半小时随机产生

复试可准备简历5份,供专家参考

注:第二阶段的复试工作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2.第一阶段复试名单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郑诺希

105430450800007

廖启明

105430432000017

杨先畅

105430430900009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8870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九、心理测试和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心理测试,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2.保密纪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3.复试过程中将对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网络远程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不得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理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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