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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5:37  

各班级:

为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激励的引导作用,展现我校立德树人成效,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决定评选2018届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满足基本毕业条件,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创新精神。

5.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在校学习期间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要求、规模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在校学习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女生等综合性奖励。

二、推荐名额

1.各班推荐评选各级优秀毕业生名额见附件1。

2.一名学生只能推荐为一个层次的优秀毕业生。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市级、校级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学校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经投票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各班级对提名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后,经学院审议并公示三天后,按各级评选比例报送学工部。

3.学校审核。依据评选条件,学工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参评对象的有关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

四、表彰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分别授予“岳阳市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班要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各班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请各班认真组织完成推荐评选,于2018年4月3日下午5:00前将各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1份,见附件2-3)、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1份,见附件4-5)分类整理好报送学工办,并将附件4、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邮箱。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徐照青,电话:8648875,电子邮箱:3420127@qq.com;许邕子,电话:8648875,电子邮箱:41910908@qq.com

附件:1.信息学院2018届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岳阳市大中专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岳阳市大中专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5.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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