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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工部2017年2号学生管理安全预警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9日 10:12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各种新型商业营销模式不断出现。当前,我校部分学生从事校园“微商”等经济活动,以个人朋友圈为平台,进行商品交易。党委学工部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谨慎参与校园“微商”,切莫陷入传销陷阱。

我们鼓励学有余力的在校大学生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充分利用校内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同时希望广大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首先要端正态度,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念,要遵循经济规律,树立诚信意识,合法合规经营,不要被所谓“方便省事”“快速致富”“利润丰厚”等诱惑,要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兼职之间的关系,不能因兼职耽误自身学业,其次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谨防陷入具有“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明显传销特征的陷阱。 再次要提高自身心理防线,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和保密个人信息,掌握一定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必备措施。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家长,联系辅导员和老师,该报警时要勇敢地向公安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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