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本科生
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班级:
为确保我院2021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国家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石见助学金(四)国家助学金(五)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学年专业成绩、综合测评年级排名前六(双一优先);
3.评定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不含通识选修课程),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综合测评排名年级前列,原则上要求在评定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不含通识选修课程);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三)石见助学金
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评价标准。
1.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原则上要求在评定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不含通识选修课程);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性活动,以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
(四)国家助学金
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评价标准。
1.大一至大四年级学生;
2.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
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评价标准。
1.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性活动,以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
三、奖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2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奖助标准: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石见助学金5000元/年(连续资助两年)。
四、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
兼顾年级和专业情况,具体名额分配经院党委、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减少1个;(2)剩余名额按相应比例分至各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3.石见助学金
依据综测排名及现实表现,在大二年级七类资助学生中进行分配。
4.国家助学金
(1)经学院认定的七类资助学生均以一等名额分至各年级各班;
(2)剩余名额按相应比例分至各年级各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5.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
依据学校文件要求,先分配至各年级,再依据各年级班级非七类人数占比排序(不与一等助学名额分配重复的基础上)分配至18级计科三班、19级软件二班、20级电信二班,各分配1个名额。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国家奖学金由学院评选。以年级为单位,在学年专业成绩、综合测评年级排名前六的学生中产生(双一学生优先)。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各班参照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统筹,依据学生政治表现、困难程度、综测排名、现实表现等完成评选工作。
3.石见助学金由学院评选。原则上在大二年级七类资助学生中综测年级排名前三的同学中推选(第一名优先考虑)。
4.国家助学金、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由各班参照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统筹,依据学生政治表现、困难程度、综测排名、现实表现等完成评选工作。
5.同一名学生原则上不参与同一年度各类奖助学金的重复评选。
6.七类(特别困难)学生由学工办依据《湖南理工学院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定,非七类(困难、一般困难)学生由班级依据《湖南理工学院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定。
7.各班请在班主任指导下成立7人以上的评定小组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8.各班按分配名额及相关条件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斌斌奖学金评选,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8日(周四)下午4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档、电子档材料交年级辅导员处(具体要求见群通知)。
9.各类奖助学金最终名单均经学院党委、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