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党群工作>>党建工作>>正文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15:3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一次,参评对象为全体党员。

2、开展民主评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准则》为主要依据,主要内容是: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是否按照“四讲四有”标准,自觉践行“两学一做”,争当合格党员;是否站在改革发展前列,维护改革发展大局,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利益。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其步骤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结果评定。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按照“一会四评”程序进行,即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

5、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党支部要对每名党员评定等次,评选出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版权所有:湖南理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0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