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1、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3、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
4、党组织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5、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6、 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就多次谈。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