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生源质量,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的原则,根据《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健辉
副组长:肖迎群、周 峰
成 员:刘 靖、郭龙源、罗朝明、赵 林、蒋军强、谢文武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肖迎群
组员:严权峰、付亚子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学科或专业负责人
组员:由不少于4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
职责: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4.服务保障小组
组 长:周 峰
副组长:童姗馨、鲁岭梅
组 员:李茜铭、黄 冬、刘立志、万 婷、周泽宇、刘 超
刘照馨、徐 壮等
职责: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做好舆情应对和录音录像、资料保管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一)我院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和电子信息(0854)两个学科专业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成绩要求(A类考生),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学位点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考计划数 |
学术硕士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40 |
专业硕士 |
085402 |
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20 |
|
085404 |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
20 |
|
085410 |
电子信息:人工智能 |
34 |
|
085412 |
电子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 |
12 |
(二)我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本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原则上不接收破格申请。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通过调剂来完成计划数。
四、调剂
我院实际调剂专业及名额以研究生工作部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我院咨询电话:0730-8648870。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复试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如下:
学位点类型 |
调剂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术硕士 |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03 光学工程,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 电气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 软件工程,0854 电子信息,1404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5 智能科学与技术 |
专业硕士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
0854 电子信息,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03 光学工程,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 电气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1 生物医学工程,0835 软件工程,0839 网络空间安全,1404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5 智能科学与技术 |
4.接收调剂考生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考生入围复试遴选规则
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00]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中数学一和英语一成绩之和不低于 100 分,其它情况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不低于 110 分;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信息与通信工程”的考生优先入围复试名单;
(3)如第 2 种情况考生生源不足时,初试统考科目中考数学一和英语一的考生优先入围复试名单;
(4)如第 2、3 种情况考生生源充足,则按照初试统考科目中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择优入围复试名单;
(5)如第 2、3 种情况考生生源不足,其他符合条件考生按初试统考科目中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择优入围复试名单;
(6)以上情况中,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相同的,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2、电子信息[085400]各领域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初试统考科目中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不低于100分;
(2)按初试统考科目中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择优入围复试名单。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相同的,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三)调剂的工作程序
1.我校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并于4月8日零点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符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并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在官网上公示;研究生工作部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进行确认。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3月25日开始,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2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28日前完成。
1、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
3月25-28日: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笔试科目(含加试科目)确认,缴纳复试费120元。
3月29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参考对象 |
3月29日8:30-10:30 |
信号与系统 |
17503 |
信息与通信工程的考生 |
3月29日8:30-10:30 |
数据结构与算法 |
17503 |
信息与通信工程的考生 |
3月29日8:30-10:30 |
信号与系统 |
17503 |
电子信息的考生 |
3月29日8:30-10:30 |
数据结构与算法 |
17503 |
电子信息的考生 |
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 |
分 组 |
复试地点 |
考 生 |
3月29日13:30-14:40 |
综合面试学硕一组:信息与通信工程 |
16514B |
信息与通信工程的考生 |
3月29日14:40-18:00 |
综合面试专硕一组:电子信息 |
16514B |
电子信息(085404)的考生 |
3月29日13:30-18:00 |
综合面试专硕二组:电子信息 |
16514A |
电子信息(085402、085412)的考生 |
3月29日13:30-18:00 |
综合面试专硕三组:电子信息 |
16513B |
电子信息(085410)的考生 |
3月29日13:30-18:00 |
综合面试专硕四组:电子信息 |
16513A |
电子信息(085410)的考生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面试时间 |
分 组 |
复试地点 |
考 生 |
3月29日13:00-13:20 |
英语面试学硕一组:信息与通信工程 |
16515A |
信息与通信工程的考生 |
3月29日13:20-16:40 |
英语面试专硕一组:电子信息 |
16515A |
电子信息的考生 |
复试环节: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注:调剂批次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2、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上另行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天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到17515进行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591289249@qq.com),并提供原件备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项资料后,还需提供全国自学考试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或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复试费(缴费标准为120元/人)缴纳材料。
7.《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湖南理工学院研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8.个人简历(限A4纸一页内容)。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
学术学位考生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题型:信号与系统包括分析简答题、综合应用题;数据结构与算法包括分析简答题、综合应用题。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2.综合面试,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等。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考生个人介绍:主要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毕业设计内容、科研活动或经历、对学科知识掌握运用情况、对报考专业科研进展的了解情况等。时间约5分钟。
(2)综合问答:考生随机抽取一份密封好的专业题目交给面试专家组组长,由组长拆封并宣读题目。考官就考生的回答情况,结合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重点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科研发展潜力、思维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和团队意识、心理健康与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约 12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时间约3分钟。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英语自述约 3 分钟。
考生自述学业经历,参加社会活动,科研创新活动经历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设计,大创等课外科技创新项目)。
评委结合考生自述进行口语交流,约 2 分钟。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题型:信号与系统包括分析简答题、综合应用题;数据结构与算法包括分析简答题、综合应用题。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2.综合面试,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考生个人介绍:主要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毕业设计内容、实践经历、科研活动或经历等情况。时间约5分钟。
(2)综合问答:考生随机抽取一份密封好的专业题目交给面试专家组组长,由组长拆封并宣读题目。考官就考生的回答情况,结合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和团队意识、心理健康与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约 12 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时间约3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英语自述约 3 分钟。
考生自述学业经历,参加社会活动,科研创新活动经历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设计,大创等课外科技创新项目)。
(2)评委结合考生自述进行口语交流,约 2 分钟。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我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通过组建QQ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加群。通过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①发布复试工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②进行复试和调剂政策解读;③公布学院工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④体检要求;⑤其他须告知的事项。
2.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考生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泄密违规行为处理。
3.通知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120元/生)。
4.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前,应准备好复试工作的各项材料,并做好现场录音录像(包括笔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安排。复试完后,及时将考生资格材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课程评分记录表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5.学院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中不得出现学生个人信息(考生号、姓名等),确保公平公正。
6.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情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二)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或综合面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复试合格后,定向就业考生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6.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学术学位剩余计划由①数学一英语一调剂复试合格考生、②非数学一英语一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分类按综合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学位剩余计划由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8.替补规则。如有①调剂系统中考生未按时确认“待录取”被取消拟录取资格、②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③追加的招生计划,则采取顺延补录的方式完成。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官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信息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监督电话:0730-8648872。
(五)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学籍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我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是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如被录取,需按《调档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否则将不予注册研究生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3日